关于在全国包装行业中开展“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包装协会,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的通知》(见附件1)(商信用字[2008]1号),批准中国包装联合会在全国包装行业内开展“包装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此项工作以提高包装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开展此次信用评价工作,中国包装联合会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三个统一(统一信用等级标准;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统一有效期限)的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企业自愿参加。
企业信用是企业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支撑因素,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它的融资成本、市场认知度等方面都有直接的联系。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我会制定了《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开展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会员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以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写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包装联合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见附件3)和签署好的《承诺书》(见附件4)一并申报至地方包协或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包协或各专业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上报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收到参评企业《申报意向书》后,为申报企业开通在线数据申报系统用户帐户,企业登陆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进入信用评价专栏,点击在线数据申报系统,在系统内填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网上《申报书》提交后,企业应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地方包协或各专业委员会。
(二)申报复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包装协会或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逐项复核,签署复核意见报送至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
(三)初评、评价
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收集的信息和地方包协或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的复核意见进行汇总,由中国包装联合会信用评审委员会依据《办法》对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
(四)公示、终审
初评结果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中国包装》杂志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示期十五天。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交中国包联行业工作一部。中国包联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包联信用评审委员会公布终审结果。
(五)结果发布
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中国包装联合会向企业颁发由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证书。
(六)复审
包装行业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包装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者,需重新申报。
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中国包联提交相关资料。
三、有关费用
1、所有申请参加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企业需交纳费用10600元。按照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制作费、管理费等。各推荐、审核单位不得代收、多收任何费用。
2、以上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国包装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国贸大厦分理处
帐 号:0200041619014473894
(请在汇款单位附言处注明“信用评价”)
四、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每年度组织申报一次。2008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1、地方包协、中国包装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在收到文件后按要求组织申报(9月8日至10月10日)
2、地方包协、中国包装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完成企业申报复核工作后上报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10月11日至10月24日)
3、中国包装联合会信用评审委员会按照《办法》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10月25日至11月31日)
4、中国包装联合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中国包联信用评审委员会公布终审结果。(12月1日至12月15日)
5、召开结果发布会。颁发牌匾和证书,对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2008年12月)
五、联系方式
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
邮 编:100020
电 话:65839067 65838786
联 系 人:董 威、李春英、孙 玲
电子邮箱:dw1012@hotmnail.com
附件:
1、《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的通知》
2、《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包装联合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
4、《承诺书》
5、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资料目录
6、在线数据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7、中国包联信用评审委员会名单
8、2008年中国包装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九月八日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的通知》(见附件1)(商信用字[2008]1号),批准中国包装联合会在全国包装行业内开展“包装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此项工作以提高包装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开展此次信用评价工作,中国包装联合会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三个统一(统一信用等级标准;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统一有效期限)的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企业自愿参加。
企业信用是企业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支撑因素,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它的融资成本、市场认知度等方面都有直接的联系。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我会制定了《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开展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会员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以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写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包装联合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见附件3)和签署好的《承诺书》(见附件4)一并申报至地方包协或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包协或各专业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上报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收到参评企业《申报意向书》后,为申报企业开通在线数据申报系统用户帐户,企业登陆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进入信用评价专栏,点击在线数据申报系统,在系统内填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网上《申报书》提交后,企业应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地方包协或各专业委员会。
(二)申报复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包装协会或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逐项复核,签署复核意见报送至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
(三)初评、评价
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收集的信息和地方包协或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的复核意见进行汇总,由中国包装联合会信用评审委员会依据《办法》对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
(四)公示、终审
初评结果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中国包装》杂志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示期十五天。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交中国包联行业工作一部。中国包联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包联信用评审委员会公布终审结果。
(五)结果发布
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中国包装联合会向企业颁发由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证书。
(六)复审
包装行业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包装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者,需重新申报。
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中国包联提交相关资料。
三、有关费用
1、所有申请参加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企业需交纳费用10600元。按照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制作费、管理费等。各推荐、审核单位不得代收、多收任何费用。
2、以上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国包装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国贸大厦分理处
帐 号:0200041619014473894
(请在汇款单位附言处注明“信用评价”)
四、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每年度组织申报一次。2008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1、地方包协、中国包装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在收到文件后按要求组织申报(9月8日至10月10日)
2、地方包协、中国包装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完成企业申报复核工作后上报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一部。(10月11日至10月24日)
3、中国包装联合会信用评审委员会按照《办法》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10月25日至11月31日)
4、中国包装联合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中国包联信用评审委员会公布终审结果。(12月1日至12月15日)
5、召开结果发布会。颁发牌匾和证书,对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2008年12月)
五、联系方式
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
邮 编:100020
电 话:65839067 65838786
联 系 人:董 威、李春英、孙 玲
电子邮箱:dw1012@hotmnail.com
附件:
1、《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的通知》
2、《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包装联合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
4、《承诺书》
5、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资料目录
6、在线数据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7、中国包联信用评审委员会名单
8、2008年中国包装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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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 关于在全国包装行业中开展“包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09-16
- 关于征集2008年年会论文和资料的函 08-19
- 关于召开“无溶剂复合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07-15
协会动态
- 2008年无溶剂复合技术研讨 09-02
- 新疆包装技术协会召开第四 06-30
- 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制品包装 06-24
- 中国包装联合会启动创新管 06-04
- 中国包装联合会向四川汶川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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